健全制度建设 强化理论学习 打造美丽师院 创建文明单位
作者: 佚名 发布时间:2014/11/30 13:52:04 来源:佚名 访问量:(0)
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、行政关于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的工作安排,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,提升整体创建水平,促进学校发展,结合基建处实际,特制定工作规划如下:
一、创建目标
以人为本,重在建设,强化管理。提高基建处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,努力把校园建设成为环境优美,管理规范的国家级文明单位。
二、工作原则
(一)以人为本的原则。从干部职工的实际出发,促进人的全面发展,积极引导全体人员成为创建工作的主体。
(二)共同推进的原则。将创建工作任务层层分解,人人参与,各有侧重,共同推进。
(三)长效管理的原则。抓住重点,突破难点,提升亮点,一以贯之,持之以恒。抓一件成一件,真正抓出成效,力戒形式主义。
(四)工作创新的原则。突出活动的载体和工作机制的创新,做到常抓常新,保持其良性运行,务求实效。
三、创建标准
(一)强化施工现场环境管理,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,土方集中堆放。裸露的场地和集中的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、固化或绿化等措施。 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,保持整洁卫生,场地平整,道路畅通,做到无积水,有排水措施。
(二)进入工地须带好安全帽,不得穿“三鞋”,不得赤脚赤膊。高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,严禁往下或往上扔杂物。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,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,非电气、机械操作人员禁止使用或接触机械设备。临时电源须架空牢固,用电电源须采用三芯电缆线,严禁使用软线、护套线等作为电源线。工地人员不得在仓库材料堆放区,木工棚等一起易燃、易爆区动火、吸烟,禁止使用电炉。
(三)工地材料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,且应堆放整齐、合理。工人宿舍区不得乱扔、乱倒垃圾,必须做好环境卫生。卫生包干区无污水、无污垢、无异味。
(四)行政办公场所窗明几净,保持地面整洁,无痰迹、无烟头、无果皮、无纸屑、无浮尘、无杂物;办公桌椅、文档、设备摆放整齐有序。
(五)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建设,合理养护、补种苗木,为师生提供优美的校园环境,创建美丽师院。
(六)做好安全防范,搞好群防群治工作;不参与不良社会活动,无黄、赌、毒的现象。
(七)熟练运用行业称谓用语、礼貌用语、接待用语,说文明活,办文明事;做到着装仪表规范、纪律规范。
(八)熟练掌握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,形成良好的文明风气,和谐的人际关系。
四、创建措施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教育。基建处全员要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,及时向各个施工单位传达文明创建工作任务,全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,保证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发展。
(二)细化措施,注重实效。各科室要细化工作措施,按照职能分工,各司其责,恪尽职守,认真组织,抢抓落实。
(三)严格奖惩,确保质量。对在创建工作中积极支持、成绩突出的人员和施工单位予以表彰;对创建工作抓而不实、抓而不力的人员和施工单位,应视情予以批评,并限期整改。